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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7-03-08字号:[ ]

    2017年是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重要之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做好2017年的工作,对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作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脱贫、领先、进位、厚积”的目标要求,在县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推进法治长阳建设、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建设都市后花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强化监督职能,促进重大改革发展举措的有效实施
  1.听取和审议法定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听取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县级决算、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情况、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等8个法定报告。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流保护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湖北省农村五保户供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停车场建设、农村医疗保障工作、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全县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对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等相关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加强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督办。
  2.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抓好涉法涉诉信访件的转办和督办,支持促进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创新备案审查工作方法。
  二、坚持科学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
  4.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立法事项、法规起草及审议中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问题,由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报告。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党组讨论研究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工作委员会向常委会党组报告立法中重大问题的制度。
  5.制定并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完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修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健全立法论证、听证、评估机制,完善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的论证咨询制度,努力增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特色,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切实增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有效性、实用性、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做好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及反馈工作。
  三、坚持务实规范,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
  6.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审议决策,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审查工作,依法作出决议。
  7.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程序,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选举和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开展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测评工作。
  四、优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8.优化代表履职环境。深入开展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代表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制定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各办委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等,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深入开展“走访代表月”活动,对收集到的代表意见建议及时转办,做到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常态化。
  9.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创新代表活动机制,丰富代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巩固完善代表活动室和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抓好代表小组建设,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积极组织代表广泛开展联系选民活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在代表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增强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实效。认真开展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活动,接受选民监督。
  10.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加强对代表建议提出的指导和服务,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加强督办工作,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实行代表建议办理“双测评”制度,促进提高建议办理落实率。
  11.提升代表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制度,为发挥代表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县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提高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加强自身建设,致力提升履职水平
  12.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升思想和工作境界。进一步加强人大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不断提升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
  13.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机关目标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人大工作更加规范,运转更加有序。
  14.加强机关建设。加强人大常委会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机关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扎实开展“四责一创”(明责、履责、述责、评责,创一流业绩)活动,加强机关管理和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充实工作力量,提高机关的整体效能。组织开展摄影书画等机关文化活动,丰富人大工作者业余生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加强对联系村精准扶贫工作指导,按要求完成年度扶贫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双提双抓”项目联系服务工作。加强老干部工作,建立健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各办委负责人联系老干部工作制度。
  15.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联系,坚持主任会议成员分片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业务培训。扎实抓好以“三有六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评。适时召开乡镇人大负责人座谈会,交流人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
  16.加强对外联系和交流。学习借鉴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和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好经验、好作法,加强与外地人大工作的交流,积极参加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外出考察学习。
  17.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宣传报道,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丰富会议报道的形式,努力增强宣传实效。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阵地建设,办好长阳人大信息网站以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报》《长阳人大通讯》《代表心声》等简报。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人大工作的研究。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做好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
  18.完成县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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