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人大概况人大要闻监督视窗代表园地人事任免法律法规民族立法理论研究乡镇人大他山之石人大讲堂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要点
站内检索:
县委批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21 作者: 人大办 字号:[ ]

  各乡镇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公司)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

    2009年3月16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13次会议通过)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法律规定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一年。今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的领导下,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发挥人大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承担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带头发挥作用,推动我县科学发展。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紧密联系我县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创新人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去,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法治环境,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二)认真实施立法法和省立法条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主集中制,走群众路线,采取座谈会和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保证立法的政治方向。

  (三)做好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修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工作。

  (四)完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的报批等工作。

  (五)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及反馈工作。

  三、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六)突出监督重点。依照监督法的规定,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查、视察等形式,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8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4个常规工作报告,对2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和乡镇人大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附后)

  (七)提高监督质量。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县人大代表,对将要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一府两院”有关工作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以便在听取和审议该项工作报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批评意见和改进的建议措施,提高审议质量。

  (八)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法定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研究处理。相关工作机构要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向常委会汇报整改的进展情况。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常委会提出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要向自治县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常委会可以听取和审议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或者组织跟踪检查。

  (九)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的执法检查和专项调查活动。

  (十)重视和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四、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十一)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原则,认真行使决定权。围绕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以及关系到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做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同时,要认真开展督查,督促决议决定的落实。

  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任免工作

  (十二)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人事任免的组织程序和法定程序,尊重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对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人员供职发言等制度。

  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十三)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代表知情知政。深入贯彻代表法及其实施办法,努力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等刊物。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有关视察、调查活动的制度,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代表制度,每名县级领导每年联系走访8—10名代表。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集中走访代表制度,将每年的七月作为联系代表走访月,组织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集中走访代表,不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

  (十四)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工作。采取召开议案领衔代表座谈会、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对议案办理的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办理质量。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常委会要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建议,拟定承办意见,会同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好交办工作。加强交办后的督办工作,建立代表建议“督办月”制度,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议案和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处理代表建议的责任制,严格办理程序,完善办理结果的反馈机制,提高办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十五)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要推动代表小组积极开展活动,认真做好代表视察的联系工作,及时整理汇总转交代表视察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继续实行代表履职档案管理。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抓好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七、围绕县委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

  (十六)积极承办“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席会”,学习借鉴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县在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争取和落实民族政策、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有益经验。深入研究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认真学习不断出台的新政策,不断拓宽争取政策的新途径。

  (十七)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积极参与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十八)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

  (十九)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和理论研究工作。广泛开展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的纪念活动。以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做好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人大制度的宣传工作。做好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宣传报道,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努力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加强与县直新闻单位的联系,继续与自治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人大宣传专栏节目。加强《长阳人大通讯》和“长阳人大信息网”、《情况交流》、《人大参阅件》等宣传阵地建设。适时召开全县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人大工作的研究。

  (二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指导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

  (二十一)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重视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和交流,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增强机关的服务效能和水平。加强与外地人大的交流和联系,搞好对外接待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活动。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0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09年2月12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28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制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09年度,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8个专项工作报告。

  1、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2、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播电视工作情况的报告。

  3、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4、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5、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服务“三大通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6、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7、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财政运行情况的报告。

  8、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二、关于听取和审议常规工作报告

  2009年度,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4个法定工作报告。

  1、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关于执法检查

  2009年度,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2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

  2、检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四、需要对2008年审议意见进行督办落实的事项

  根据监督法和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要求,需要对2008年常委会有关监督工作进行督办事项如下:

  1、对2008年10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交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

  2、对2008年10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水电开发和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

  3、对2008年12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

  4、对2008年12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

  常委会要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